1 供配电系统应根据医用电气设备工作场所的分类进行 设 计 。
2 洁净手术部应采用独立双路电源供电。
3 有生命支持电气设备的洁净手术室必须设置应急电源。
4 在洁净手术室内,用于维持生命和其他位于“患者区域” 内的医疗电气设备和系统的供电回路应使用医疗IT 系统。
5 在洁净手术部内非生命支持系统可采用TN-S 系统回 路,并宜采用最大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 的剩余电流动作 保护器(RCD) 作为自动切断电源的措施。
6 心脏外科手术室用电系统必须设置隔离变压器。
7 洁净手术室的配电总负荷应按手术功能要求计算。一间 手术室非治疗用电总负荷不应小于3kVA; 治疗用电总负荷不应 小于6kVA。
8 洁净手术部进线电源的电压总谐波畸变率不应大于 2.6%,电流总谐波畸变率不应大于15%。
9 洁净手术室内的电源回路应设绝缘检测报警装置。